Monday, September 5, 2011

無理、歪理和真理



【前言】
這一篇10/04/2010 發表的文章,到了09/03/2011才補上前言,你們可以說我是缺乏人文素養,或是寫文章無厘頭

無厘頭是廣東話,本應寫作無來頭,因為廣東話的字与字發音相近,所以寫成無厘頭。指一個人的言行毫無意義,莫名其妙。

可是這篇文章的題目和內容,不管是無理、歪理或真理,都是在講道理;所以不要把它當成又是一篇無厘頭、強辯或狡辯的文章,而是一篇越辯越明,越讀腦子越清楚的有真理含意的文章。

至於文章怎麼可以隨意補來補去,前言怎麼可以後來補上?只能說,這是有生命的文章,生命是有長進的,不是嗎?

【無理】
我自小在台灣南部的嘉義和台南長大,在小學和初中的學校裡,總會碰到耍太保流氓的同學,那時他們的口頭禪就是不然你要怎麼樣,換言之,就是我不講理,因為我的拳頭比較大。後來進入高中和大學,因為大家的教育層度變高,這種蠻橫無理的人就看不到了。不過很不幸的在30年以後,台灣出了一個無理耍狠的總統,不然你要怎麼樣這句話又從他的尊口冒出來,而他正是高中低我一屆的小老弟,校門不幸,出了這種學生,深感羞與為伍。但是這種無理的風氣也瀰漫到整個台灣社會。

【追求真理】
我不只一次在這裡宣稱,說自己從小就追求真理,現在才知道是弄錯了,因為不知道什麼是真理,怎麼去追求?所以改正以後的說法應該是─我拒絕無理,也不斷的拆穿歪理,最後才碰到無法污衊或拆穿的真理。

【無理的歪理】
我記得很早就碰到的歪理,就是要我們效忠老蔣,要為領袖,主義,國家犧牲性命。每一次看到老蔣的大肖像、銅像,我總是懷疑他憑什麼要凌駕於國家之上,還有什麼叫做主義?這些都是幾近於無理的歪理。每一次有類似這種題目的作文比賽中,雖然我總是名列前矛,但是每當我在最後一段寫下總而言之時,我知道,文章裡面的幾乎每一對因為,所以都是很強人所難的配上的。所以我說這是幾近於無理的歪理,是歪理中最拙劣的一種。當年在《青年戰士報》最容易讀到這些無理的歪理,我也為我在年少不更事時所寫的類似文章道歉,雖然自己那時已經覺得很難過了。

【有理的歪理】
最近我在教導一段大家都很熟悉的聖經故事;就是耶穌在最後的晚餐時,當著眾人的面告訴門徒彼得的一段對話:

彼得問耶穌說:「主往那裡去?」耶穌回答說:「我所去的地方,你現在不能跟我去,後來卻要跟我去。」
彼得說:「主啊,我為什麼現在不能跟你去?我願意為你捨命!」
耶穌說:「你願意為我捨命嗎?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,雞叫以先,你要三次不認我。"Would you really die for me?" Jesus asked. "I tell you for certain that before a rooster crows, you will say three times that you don't even know me."

以我自己的認知,因為耶穌是神,祂預知在祂當晚被捕以後,在極度混亂恐懼中,彼得為了脫身,會否認和耶穌有關係。

我的學生中,有一位89歲的老先生,是我的忘年之交。當時他要我解釋你要三次不認我的確切意義。

我說:「應該是你會三次不認我的意思吧!但是為什麼要寫成你要三次不認我呢?不會是耶穌命令彼得你必須要三次不認我吧?」

【歪理不孤寂】
同一個星期,教會的查經進度排到羅馬書第三章,提到一些世俗的歪理;裡面有一段,叫做作惡以成善,意思是:有人犯罪做惡才能襯托出神的美好,所以這樣的人是大有功勞的,不該受神的審判。保羅大聲斥責:絕對不能有這種說法。

保羅大叫:「斷乎不是!」有用嗎?是不是只在當場、當時有用?我想,如果我馬上做個民意調查,絕對沒有人會贊同作惡以成善的說法;雖然每一位藝術家都會善用陰影來突顯主體的光明面。

所以我定意要改變一下民意調查的問句,從原來的:
1. 你同意有人犯罪做惡才能襯托出神的美好。
2. 你不同意有人犯罪做惡才能襯托出神的美好。
3. 另有看法(說出你的看法)

改成:
1. 你認為耶穌命令彼得在雞叫以先,要三次不認耶穌。(耶穌命令彼得說謊。)
2. 耶穌預知彼得在雞叫以先,會三次不認耶穌。(形勢比人強,彼得只好說謊。)
3. 另有看法(說出你的看法)

我總共花了四天,問了三個我參加的小組,和班上的學生,一共40個人,結果是2:37:1。我先告訴他們,民主的多數決,並不能決定真理,但是有可能顯示真理。我問他們到底認同選項1或選項2,如果不表示意見,我就要追問他的看法。

結果,唯一另類的看法是:天機不可測,這種事只有到天上去問上帝才知道。我問的是他內心的想法,他的回答是:「我不敢想,你們也不能隨便論斷。」是這樣嗎?我記得有一位小姊妹問一位大牧師:「舊約裡面提的都是耶和華,新約都是在講耶穌,他們都姓耶,他們到底有什麼關係?」大牧師回答:「妳問得很好,我們以後都會上天堂,那時妳就會知道了。」這種現在正流行的說法確實有道理,是惹我生氣的另類歪理,這位牧師我們應該不必付他薪水,等他上了天堂再去跟上帝要。

我問廣大多數人:「你們為什麼會這樣想?」他們私底下議論紛紛:本來就是這樣嗎!直覺上就是這樣嗎!大家都認為是這樣嗎!只有一位念聖經很仔細,記憶力又好的同學,他說:「彼得第三次發誓不是耶穌同一黨的,那時,雞就叫了。彼得立刻想起耶穌所說的話,就出去痛哭。」他是我的約翰福音班上的同學,而他所引用的出自馬太福音。

沒錯;如果耶穌命令彼得說三次謊,而且彼得也在雞叫前完成了任務,它應該很高興才對,有什麼好痛哭流涕的?

至於那兩位與眾不同的,卻是很有根據和例證的;她們認為,神有絕對的主權,如果神不允許那事發生,那事就不會發生。譬如在摩西請求埃及法老王,讓以色列奴隸離開,但是神使得法老王心裡鋼硬拒絕,導致十災,甚至連法老王的長子都死了。另外在猶大出賣耶穌的事情上,耶穌不也是督促猶大,要辦的事趕快去辦嗎?確實有不少人還認為猶大立了大功,如果不是他任勞任怨,擔起千古的罵名,耶穌還不一定上得了十字架,那事態可嚴重了。這些引經據典的說詞,聽起來也很有道理,但只是另一種歪理。

【真理】
正如世人所謂的:要我去做壞事來彰顯你的清高,還要審判我?門都沒有。這真是沒有道理。對於人來講,叫做沒有義氣,我可以幫你去做壞事,我們是同一掛的,你不可以事後捅我一把。但是如果引申到神,這也是錯,只不過是錯在不同的地方,不是錯在不能審判你,而是神根本不會要你去做壞事,這是神的本質,神的屬性。所以有人在那麼說,只是把自己做壞事賴到神的頭上,是要罪加一等的。

說了一堆歪理,你們看出真理在哪裡嗎?很多人都說他們的腦筋本來都很清楚,但是被我這麼一說就迷糊了;這又是一個我懶得去答辯的歪理。

真理就是:神不會要你去做壞事。


(10/04/2010)

14 comments:

  1. at on 2010/10/119/21/2011 9:33 PM

    鐵齒、固執、愛批評是學理工給人刻板的印象,這種說法尤其盛行於太太們之間。

    漢語民族累積太多鄉野傳說,很容易選擇相信【特殊論調】。拒絕無理及拆穿歪理,真的有很難。

    ReplyDelete
  2. 很多莫名其妙的論調經由網路盛行,一是不加思考的通盤接受,二是以專家或通曉內幕的姿態再加鹽加醋。我想自幼唸書不求甚解,邏輯思考不通,再加上自我矇蔽所以非常容易受騙,被騙了以後也很難省悟。

    ReplyDelete
  3. 阿No on 2010/10/139/21/2011 9:34 PM

    你愈虔誠信主,卻未因此減少自我 -- 尤其是辯經與拆穿歪理,令人耳目清新。
    沒有或淺信仰宗教的人,看神蹟不會心生真理的感覺;個人比較傾向物理學家霍金斯近年來的論述,地球的生命只是偶然。

    ReplyDelete
  4. 霍金Stephen Hawking也是跌跌撞撞的在尋求真理,以他的健康情形和他的成就來說,願大家共勉之。

    耶穌說他是真理、道路和生命;和我所追求的並無兩樣,也和你們對我的觀察一致。如果像老高當年所憂心的:「難道你們那麼容易就變了嗎?」我的回答是:「不是變得迷信了,而是越敏銳和精準了(想到橋牌的精準叫牌制)。」

    我們都知道,搞Analog 的人還有tolerance 的空間,但是搞Digital的可是只有黑白或01,更不要說電腦軟體了。吃我們這行飯的是沒有迷信的本錢。而且我更明白的告訴你,在無所不在,無所不知的真理的神面前,也是沒有迷糊、迷信的藉口。

    http://plato.stanford.edu/entries/miracles/
    如果看不見或體驗不到經常而且廣大的神的作為,卻想從少數特殊目的的神蹟裡去追尋神或真理,我可以說那是緣木求魚,也不是那一系列神蹟文章的目的。

    對大多數的宗教而言,信得越虔誠應該是自我會顯得越渺小,所以稱一個人未減少自我,好像是說他是白信了。我回想過去大半輩子,幾乎是為別人而活,到了最近才像是為自己追求,或許就是這樣吧!

    ReplyDelete
  5. Arben on 2010/11/109/21/2011 9:36 PM

    道德不是真理,也不是用來箝制別人,只是用來規範自己的行為(古聖人說的律已)。
    法律也不是真理,只是用來箝制別人(負面舉列應受處罰的行為),不及道德規範,也與人民合理的期待無關(這個禮拜最熱門的字串)。

    ReplyDelete
  6. 阿扁有你的1/10的智慧就好啦。

    法律的制定與執行必須符合絕大多數人的見解和期待。只是現在台灣政治黨伐之爭超越一切,已經在很多方面呈現亂象。

    檢驗所謂的道德法律或人民的期待是否妥當,還有東西方的兩大黃金律:

    孔子: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(不要人家X你X,就不要去X他X。)
    耶穌:己所欲,施於人。(多一點愛心,大家都是住在這寶島上的好鄰人)

    如果法律的規範不能嚇止專鑽法律漏洞的律法師,道德良知不能挽回良心已經被狗吃掉的人,不要忘了還有天譴,神並不會因為你的不信就不存在,或管不到你。敬畏那公義的神是智慧的開端。切記,如果還有一些些智慧的話,請不要忘了這一點。

    ReplyDelete
  7. 我今天要來統一東方和西方的兩大黃金律:
    孔子: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
    耶穌:己所欲,施於人。
    我的媽媽說:將心比心。

    ReplyDelete
  8. 這些黃金律能發生作用的先決條件還是在於是否有良心。

    ReplyDelete
  9. zzyy on 2010/11/109/21/2011 9:39 PM

    你知道這幾天台灣最熱門的字串是什麼嗎?

    ReplyDelete
  10. 鄭弘儀和周占春?

    ReplyDelete
  11. zzyy on 2010/11/119/21/2011 9:40 PM

    嘴巴是我的,我就是要這樣講,“不然你要怎麼樣”?

    ReplyDelete
  12. arben on 2010/11/119/21/2011 9:40 PM

    牛豆紅奶冰 . . . 是亂混的後果
    刑法制定尤其嚴謹,法理情不能混,學/ 玩法律的不懂這點,大概考不上司法特考,所以不應該出現:
    司法不能背離人民合理(理,是指道理嗎?應該提昇到真理)的期待(情);
    如有出現,可能是特考落地生;
    如有背離,要趕緊修訂法條,不要怠惰。

    ReplyDelete
  13. zzyy on 2010/11/119/21/2011 9:41 PM

    紅牛豆奶冰才對!

    ReplyDelete
  14. zzyy on 2010/11/119/21/2011 9:41 PM

    落地生是落花生的學名,這也是真理嗎?

    ReplyDelet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