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November 28, 2011

如何建立與神的關係

破題
換另一種說法,就是如何和神套交情。
【癡人說夢話】
我上半輩子一直搞不懂的,就是人們到處求神問卜,他們這些門路到底從何而來?我是阿扁的學長,雖然我也沒有真正的想向他求過一官半職,但是我私底下知道有些得到好處的人,都是有經過特殊的門路的。我想求鬼神也不例外。根據我的好兄弟 ─ 肥猴當年在跟癌症奮戰時,一位林校長(不是我)好心指點他:「你要在初一或十五半夜子時去求關聖帝君為你護法修行」,肥猴的回應是這樣,他說:「我不願意隨便去求,就算他是關公,因為你有求,有所得,必然也要有相對的付出;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。再說,在我的觀念裡,岳武穆才是武聖,他是民族英雄,而關公所講的不過是兄弟之情義。」我們倆都是嘴硬,凡事追根究底,也有所不為。根據肥猴的看法,除了門路以外,有求的人都得付出相當的代價。
當年,我嘗試著去信那位創造宇宙萬物的神,就像那位好心的林校長一樣,一些很有愛心的弟兄姊妹們告訴我:「你要經常的禱告。」我的禱告問題不在於我的綽號叫做“寡言”(不善言語),而是我沒有門路,不知道我是否按錯門鈴,求錯對象?
後來有人教我:「你要先宣稱:主啊!祢是那創造宇宙萬物的神!」不過,這還是沒有解決我內心的疑惑;因為我的神還沒有給我祂的地址,或祂的email address,或祂的電話號碼。我知道在沒有得到特殊的門路或管道以前,我怎麼禱告,總是癡人在說夢話。
【神是公義的】
當我在嘗試著去信那位創造宇宙萬物的神的時候,我很容易的接受了祂是公義的本質。不少認識我的人說我疾惡如仇,我不知道為何如此,或許這是我的天性吧。
在神的公義的本質下,神是聖潔的;所謂聖潔不但本身是無罪無瑕疵,也跟任何有罪的沒有關係或牽扯。所以神跟任何罪人也不發生任何關係,罪人的禱告祈求達不到天聽。所以要與神有關係,必須誇過公義的門檻。
【相對道德觀】
雖然我疾惡如仇,但我也做壞事,也有惡念。為了避免走上人格分裂或患上躁鬱症,所以在很小的時候我就營造了所謂的相對道德觀;就是對付壞蛋可以以惡制惡,如此就把自己的做的壞事惡念合理化,但是自己也沉淪於罪中而無法自拔。以前念到聖經上說:“這世上沒有一個義人。”的時候很不服氣,現在真的是相信了。
【我是個罪人】
雖然說我疾惡如仇,但我不斷的把自己做的壞事惡念合理化,所以在神的公義的光照之下,我是個不折不扣的罪人。在尋求如何能與神有關係之前,必須先去除我的罪;但是我寧願神還是個公義的神,不要為了我這個罪人,只給我開了方便門,使祂的聖潔有半點的瑕疵。
【神是憐憫的】
神是無所不能的,祂知道每一個人的內心,對於那些想不做惡卻沉淪於罪中無法自拔的,只有靠神的拯救才能脫離罪性的綑綁。但是神的公義,使得這些神的幫忙只能在不是罪人的身上才能彰顯。
罪人必須靠神的幫忙才能跳脫罪性,但是只有無罪的人才能來到神的面前。神的愛心,神的憐憫和神的大智慧,在亞當夏娃犯罪以後就開始鋪陳這條門路 ─ 就是神豐富的恩典,一個認罪的罪人,相信和感恩神的代罪的羔羊(耶穌上了十字架),可以替他承受所有罪的懲罰,神就可以像個義(沒有罪的)人一樣的接受他。這個蒙恩的罪人就可以一步一步的脫離罪的挾制。
【都是在戒煙】
我的父親號稱抽煙是他人生的唯一樂趣,當年為著要能跟我們一起來美國的健康考量,一下就戒掉了;相較之下:我的朋友,也是主內的好弟兄,他三十多年來試著戒煙總戒不掉。信神以後,他覺得當一個基督徒最好不要抽煙。戒了一陣子以後,像以往破戒的情況一樣,煙癮逼得他下交流道要去買菸;結果一個很奇妙,很有威嚴的聲音在他的耳中響起:「你想幹什麼?你以為我不知道嗎?」他體認到了神的無所不知和無所不在。戒煙是小事,最大的是他的陽奉陰違的罪性也去掉了,從那時起,他不但把煙戒掉了,也享受到了與神同在的福氣。
【因信稱義】
只要你信了,神就視你為義人(接受了你)
原來進天堂的門路是這麼簡單?只要相信耶穌被釘十字架是為了贖我們的罪?你想騙我們無知?
1. 因為不相信是這麼容易,所以就不相信。
2. 除了相信以外,不需要做什麼,不需要付什麼代價?不需要禁菸、禁酒?像肥猴所說的“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”,所以不可信。
3. 我哪有什麼罪?所以不需要被贖罪,所以不需要走天堂的門路。
4. 如果2000年前真有耶穌被釘十字架的事,怎麼會跟我扯上關係?實在難以置信。
5. 好吧!就算我信了(反正什麼叫做信,耶穌到底是阿貓、阿狗也沒人知道,道行也比不上宋七力,連我也不知道什麼叫做信,我想神也不可能知道)
6. 原來門檻這麼低,怪不得有那麼多偷雞摸狗的基督徒,不屑!
7. 那等我要死以前再信就可以,我只要能進天堂,我現在倒很enjoy我的罪性!
8. 人只要修行,積德就夠了。
9. 沒有體驗怎能相信?迷信?
10. 只要去教堂,不就是個好人了嗎?
你說這個門路難不難?門檻高不高?門寬不寬?路窄不窄?耶穌說:這是個窄門。
【耶穌是通往神的門路】
耶穌說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 你們若認識我,也就認識我的父。從今以後,你們認識他,並且已經看見他。」我說了老半天,都沒有耶穌一句話來得直接了當。
有誰認識耶穌呢?有誰認識神呢?不認識,哪來的關係?哪來的門路?什麼叫做真心信耶穌呢?
【蒙恩的罪人】
神說:這世上沒有一個義人。難道那些真心信了耶穌,被神視為義人而得到救贖的基督徒不是義人?為何都已經被神視為是義人的人還不算義人?那他們算老幾?
他們都自稱是“蒙恩的罪人”。沒錯,這一輩子還是沒有資格當上真正的義人,神願意把你看成是沒有罪的人,那是神的事情,也是神的恩典。如果自以為受了洗(也可以多洗幾次),該上教堂就去教堂,自己就是個義人,那就大錯特錯了。
耶穌以神子的身份自願降世為人,無罪上十架受死,擔當眾人的罪,並日後復活,完成救贖的大計畫,給予信他的人重生的新生命。這是從神來的恩典,重生的罪人只能以感恩的心來接受。沒有一顆感恩的心,或不願領情,或怕欠人情債的人,只能望梅止渴;不感恩就沒有任何機會蒙恩。
【重生的生命】
講這些神啊,神啊,信啊,不信啊,天堂的門路啊,總是虛無飄渺無法體認的。我們最好拿一些信了的人,觀察他們的言行舉止,看看他們的改變,看看他們有沒有得到重生,有沒有得到從神來的新生命,然後我們再好好的討論這個從神來的新生命。
一個人成了基督徒以後,除了上教堂以外,如果其他言行舉止都跟沒信以前一模一樣,我們很難看得出來他在生命上有什麼改變。大半時候,一個基督徒自已的見證,可以提供我們最大的佐證。
以我的好朋友戒煙的例子,很多非信徒都可以為了任何理由,很簡單的,就戒了煙,戒了酒,甚至戒了賭;當然他的生命是有改變,但是這個改變又跟神有什麼關係?
1. 他從很久以前就知道抽煙對自己不好,但總是戒不掉。
2. 因為種種原因,他終於相信也感謝有這麼一位無所不在,無所不知的神,使他在半百之年有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。
3. 他忽然又想要戒煙,這回多了一個新的理由:當了基督徒抽煙不好看(有些人並不以為然)
4. 他又想偷偷的抽(神不知,鬼不覺,也沒人知道),沒想到這一次居然神知道,使他嚇得直冒冷汗。神眷顧他,使他親身體認到這位神真的是無所不在,無所不知。
5. 從此,他走黑路也不會懼怕,也不寂寞,因為愛他的神總是隨伴在他的左右。
6. 有機會我要問他,有什麼時候神會離他而去?
所以重點不在戒掉了煙,而是親身經驗到神的本質,而且與神有了個人的關係,我認為他實在很有福氣。
【舊生命的改變?
這些生活觀點的變化,到底是屬於舊生命的改變,或是新生命的成長?如果是屬於老舊生命裡的一個改變,那以後還會不會改回來?或者再變成另一個模樣?如果以我朋友的例子,哪一天我們看到他又抽起煙來,或者他回答我:「明年我準備離神而去,因為想做壞事都礙手礙腳的…。」因為在生命裡的改變,總是有種種的可能的。
【新生命的成長】
耶穌告訴我們,基督徒的重生是得到從神來的新生命。
那基督徒原來的生命又怎麼了?
老舊的生命還在那裡!所以一個基督徒有兩個生命:一個是必死的老舊生命,另一個是認識那永生的神所得到的永生。
你又在瘋人瘋語,把我們當傻瓜?
耶穌告訴我們,沒有人笨到會把新布補在老舊要丟棄的衣服上;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囊裡。我以前念了也不知道耶穌在說什麼,現在我弄清楚了,你們倒要說我是瘋人瘋語?
沒錯,只有這樣,帳才算得清楚。老舊的生命,在回天家時,跟死掉的軀體都要遺棄掉的。
只有從神來的新生命,在我們有生之年,每一次對神有了新的體認以後的成長,就是永生。不管是長大成滿有耶穌的模樣,或是缺乏成長而只是個喝奶的嬰孩,都要回到主的懷裡,等著以後量身訂做的永不朽壞的軀體。
【後語】
公義聖潔的神愛世人,但是世人沒有一個是純潔無暇的。所以想要改過向善的人,必須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,犧牲自己,要遮蓋救贖在罪惡中願意被拯救的人,神才能賜給他一個新生。這就是到神面前的門路。
只有從這個新生命為起點出發的,在這個生命裡,才能與神發生關係,才能體認到神的種種美善、大能、智慧和恩典,長大成神家的兒女。
一個所謂的基督徒,如果凡事選擇老舊生命的想法與做法,只想討好人卻不想認識神,或者自以為自己是個義人,一點也不讓新生命有成長的機會,這也是咎尤自取;因為他根本沒有體會到神的愛,和神的公義。

有些聰明人,預備好在臨終前再懺悔受洗,這也可以,我只希望他能有清楚的認識,不要耽誤了自己的大事。因為這位神是公義又大有智慧的。

Saturday, November 26, 2011

神的恩典

在所有的教會裡,通常都稱基督教為恩典的宗教。基督教的學識領域公認,恩典是一種個別私人的行為personal activity,是神以愛待人的作為;而不像電池充電一樣的 — 大家只要接上那種聖禮儀式就可得到從天上來的電力。

在很多書籍裡和講道中一再的提到,希臘文新約中恩典charis這個字,和愛agape這個字一樣,是純屬基督徒的用語,它表達一種自發、自決的慈愛,是希臘羅馬世界的倫理和神學前所未有的。主日學裡常說,恩典GRACE 是God’s Riches At Christ’s Expenses(神的豐富是基督付出的代價)。但是儘管如此,在我們的教會裡好像没有太多人真正的相信恩典。 

的確,自古至今有些人已經發現,恩典的思考是如此的浩大奇妙,是無法規避的。恩典成為這些人談話和禱告的常用題材。他們撰寫有關於恩典的聖詩,有些是最上好的—要有深入的感受才能寫出一首好的聖詩。他們為恩典而奮戰,不惜為了自己的立場倍受奚落、失去權勢、付出代價;正如保羅對抗猶太教派,奧古斯丁對抗伯拉糾派(Pelagians),改革派人士對抗經院主義,和以後的保羅、奧古斯丁、改革派的屬靈後代對抗天主教和伯拉糾等教義。和保羅一樣,他們表明:“我今日成了何等人,是蒙神的恩才成的。”(林前15:10)他們的人生原則是:“我不廢掉(背棄)神的恩”(加2:21)。

但很多教會中人並非如此。他們或許對恩典的意見予以口惠卻僅此而已。雖然他們對恩典的概念,還不至於糟到完全没有。但這看法對他們却毫無意義,它與他們的經驗完全無關。跟他們談談教會的暖氣設備,或去年的經費,他們立刻談得來;但跟他們談“恩典”這個字所指的實際,他們的態度就顯得恭順地茫無所知。他們不會指責你胡說八道,也不懷疑你說的有意義;但是他們覺得,無論你說的是什麼,與他們無關,而且當他們能没有恩典而活得越久,就越確信在他們的人生舞台,他們實在用不著它。

【無法得到神的恩典】
是什麼樣的攔阻,使得這麼多號稱相信恩典的人,無法真正的感受到恩典呢?為什麼連有些把這個主題說得震天價響的人,也覺得它無甚意義呢?這問題的根源似乎是在於不相信有關一個人和神之間的基本關係 — 這不信的根源不只是理性的而且是感性的,是在心裡的更深層面的東西,是我們從不去詰問的,因為我們通常認為是理所當然的。在這方面,恩典的教義預先設定了四項重要的真理;假若他們不認知、且不能打從心裡感受這些真理,就不能對神的恩典有清楚的信心。不幸的是,這一世代的精神和這些真理正好相抵觸。因此,今天對恩典的信心如鳳毛麟角,也不足為奇。這四項真理是:

【一.人類道德的失喪】
現代的男男女女,意識到近年來他們的偉大科學成就,就自視甚高。他們看物質的豐富,各方面都比道德人格更重要;而且在道德的範疇,他們一定是對自己很仁慈,以小善去彌補大惡,而且拒絕承認,在道德的說法上,他們有任何嚴重的錯誤。

他們總想去除自己和别人的良心不安,把它當成是一種不健康的心理變態,是一種病症,是心理錯亂,而不是道德實際的表徵。因為現代的男男女女相信,儘管他們有很多小過失 — 醉酒、賭博、開車不守交通規則、性放縱、有惡意或無惡意的謊言、做生意不擇手段、看黄色書刊,和其他等等 — 他們的内心全然是好人一個。然後,和民間信仰(現代人的心確是“民間信仰的pagan”— 確切無誤!)一樣,他們想像神是他們自己放大了的形像,以為神也一樣自滿自得。他們從未想過自己只是不配有神形像的墮落的被造物,悖逆了神的道,在神的眼中是有罪而不潔,只配得神的定罪。

【二.神賞罰分明的公義】
現代男男女女的行事為人,都儘可能在他們自己的安全範圍内,對一切的惡行視若無睹。他們容忍别人,覺得若非是在偶而的環境下,就讓他們為所欲為吧。父母管教兒女無方,老師懲罰學生也猶豫不決,公眾噤若寒蟬地忍受一切任意破壞和反社會的行為。大家已經接受的格言似乎是:「罪惡能不理會就應不理會;動用到懲罰只是最後的手段,只有在需要用它來遏止罪惡造成太嚴重的社會後果時,才用得着。」願意忍受和縱容罪惡到某種程度,竟成為一種美德;而照著是非分明的原則過日子,反被某些人認為是在道德上有問題的。

從民間信仰的看法,我們理所當然的以為神的想法和我們一樣。對於賞罰分明可能是神的世界的道德律,而且是神聖潔特性的一種表現的概念,對我們來說,是十分怪異;而那些支持這概念的人,反被指責是把自己憤怨和報復的病態式衝動,投射到神的身上去。但是聖經從頭到尾一直強調:神在祂的良善中創造的世界,是個有道德的世界,在這世界裡賞罰就像呼吸一樣,是基本的事實。

神是全地的審判者:祂必秉公行義,為無辜者(如果有的話)伸冤;却懲罰(聖經用的字眼是“追討他們的罪”)犯法的人(創18:25)。神若不懲罰罪,就不忠於自己(譯者:這是不可能發生的)。作惡的人對神的唯一合理的冀求,只有賞罰分明的審判;除非一個人能認識並感受到這事實的真理,否則無法分享聖經所提的神的恩典的信心。

【三.人類靈性的無能】
戴爾.卡内基Dale Carnegie的《如何贏取朋友及影響他人 How to Win Friends and Influence People》,幾乎成了一部現代版的聖經。近年來,整套商業關係的技巧,都建立在如何把别人弄到一個不能輕易說“不”的處境的原則。這證實了現代男男女女正是效法民間信仰自古以來的一種信念 — 我們可以藉著把神弄到使祂無法拒絕的地步,來彌補我們和神的關係。

古代的民間信仰,所想到的辦法是增加貢物和祭品;現代的民間信仰,尋求以信徒資歷和道德來達成。他們自認不夠完美,他們一直堅信:無論過去做了什麼事,只要尊崇神以後必能確保神最終的接納。但聖經的立場,正如托普雷狄Toplady的聖詩所述:

縱我双手不罷休,
不能達成律所求;
縱我熱心能持久,
縱我眼淚永遠流,
仍不足以贖愆尤; —引領到承認自己的無助,從而:
只有靠祢來拯救。

保羅宣稱:“所以凡有血氣的,没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而前稱義。”(羅3:20)要彌補我們和神的關係,重獲一度失喪的神的喜悦,非任何人的力量所能及。一個人必須能看見、順服這點,才能分享聖經所提的神的恩典的信心。

【四.神主權的自由】
古代民間信仰認為每一個神和敬拜它的人的關係,是以功利來維繫,因為那個神的福祉,是依賴著他們的服事和貢物。現代的民間信仰,在潛意識中也有同樣的感覺,以為神總有義務要愛和帮助我們,雖然我們只配得那一點點。法國一位自由思想家臨終時喃喃自語的說出他的感觸:“神必赦免我 — 這是祂的職分。”但這感覺却是無稽的。聖經裡描述的神,並不需要祂所造的人給祂的福祉(詩50:8~13;徒17:25),而且現在我們既犯了罪,祂也没必要向我們施恩。

我們只能向祂求公義 — 對我們來說,公義就是某種程度的定罪。神不必因任何人而停止公義的施行。祂不必憐憫和饒恕;如果祂這樣做了,就如我們所說,“是祂自己的自由意志”,没有人强制祂去執行。“既不是出於人意,也不是由於人為,只在於那憐憫人的上帝。”(羅9:16)恩典是白白給的,意思是自發的,是來自這一位可以不須寬容的神。只有當我們看見:定奪個人命運的,乃在乎神是否定意拯救那人脱離他的罪,並且神對每個人都没有作這種決定的需要,這時我們才能開始掌握聖經的恩典看法。

【恩典並非應得或賺來的】
神的恩典是白白地對罪人所付出的愛,而且是無視於他們的功過。這是神向那些只配受嚴刑竣法,且除了嚴刑峻法之外,並無理由要求其他東西的人,所顯示的恩慈。我們已看到恩典的概念為什麼對一些教會中人無啥意義 — 因為他們無法相信恩典有關神和人的先設假定。現在我們要問,為什麼這概念對其他人却很有意思?答案不須到遠處去找;文中確實已經明白的陳述了。這是很清楚的,如果一個人相信了他的光景和需要正如文中所述時,新約恩典的福音必會使他情不自禁的充滿奇妙和喜樂。因為這福音告訴他,我們的審判者如何變成了我們的救贖主。


老林 ** 譯自 "Knowing God ch. 13 (by James Packer)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