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October 13, 2014

所謂的基督徒

現今的社會對於基督徒有很寬鬆的定義,大概主觀的自稱為基督徒,便是所謂的基督徒;或者在主日上教堂的,也會被客觀的奉上基督徒的名號。但是大家可能都忘了,基督徒必須是耶穌基督的忠實跟隨者,而且是耶穌所認定的,換句話說:就是有耶穌基督的印記。
耶穌在世時就對追隨的門徒們說:「...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:『主啊,主啊,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,奉你的名趕鬼,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?』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:『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』」 如果生命裏真有耶穌基督的印記,祂怎會不認得你呢?耶穌會翻臉不認人嗎?
生命中沒有基督印記的基督徒, 影响非基督徒成為同樣的生命中沒有基督印記的基督徒,組成沒有基督的教會,盼望沒有神的天堂。
甚麼是基督的印記?把基督徒釘上十字架,或燒成灰,存留的還有愛。如果我被燒成灰以後,我有存留給你們任何東西嗎?佛陀存留舍利子。耶穌存留的是什麼?
基督徒不可以說一套做一套,那是耶穌最痛恨的,你是耶穌最厭惡的基督徒嗎?基督徒不可以假冒偽善,大家都知道,只有你自己不知道(因為你在假冒偽善)。基督的印記是不說假話不做假事。
你是世上的鹽嗎?沒有鹹味的鹽怎能稱得上是鹽?你是世上的光嗎?烏漆巴黑的哪來的光?你有甚麼見証能榮耀那創造宇宙萬物,賜給生命大能的天父呢?到底你是所謂的基督徒,還是耶穌所認識的基督徒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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