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May 20, 2013

論斷人



我從小對很多的事物,不喜歡盲從,總是要有自己的判斷,尤其是對週遭各種人的認識。

自從把自己貼上是基督徒的標籤之後,對於耶穌的教導:

“你們不要論斷人,免得你們被論斷。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,也必怎樣被論斷;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,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。”

如果只聽到許多傳道人斬釘截鐵的說:「不可論斷人!」我在心中就感到惶恐與矛盾,心想:「我們的神會如此的要求我們嗎?這些傳道人做得到嗎?充其量又是一個假冒偽善的法利賽人(你看,我又在論斷人了)。」

耶穌說:你們怎麼去論斷評量人,也會被同樣的尺度標準來論斷評量。耶穌不斷的在批評當時的宗教人士法利賽人,而且耶穌也沒有像他們那樣的說一套做一套。

聖經詩篇開宗明義第一章第一節:

“不從惡人的計謀,不站罪人的道路,不坐褻慢人的座位,”

什麼是惡人?罪人?或褻慢人?在不論斷人的前提下或許不太重要,但什麼是惡人的計謀?罪人的道路?褻慢人的座位?需不需要有點從神來的智慧來弄清楚呢?或許只要“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,”就夠了,第一節就可以拿美工刀來開個天窗割捨掉呢?美國總統傑佛遜的新約聖經就開了很多天窗。

從了惡人的計謀的人,會不會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?

走在罪人的道路上的人,會不會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?

坐在褻慢人的座位的人,會不會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?

將詩篇第一章第一節割成天窗的人,會不會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?

我的心裡當然有一把呎,我會判斷這是個好人,那是個不好的人(死不悔改的惡人、罪人和褻慢人,離得遠一點,免得不舒服),長久下來,我發現我經常搞錯了,就是這些好人總是比我判斷的還要好,至於那些不好的,經常是比我想像的還要壞。願神賜我更多的智慧,使我不至於錯看了他們。

2 comments:

  1. 判断以至于不盲从是人人都应当作的。论断则是另外一码事。论断带有贬义。

    论断往往发生在对人,事,物不满的情况之下。被定性为“论断”的行为通常是基于个人的片面认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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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托爾斯泰認為論斷是政府的司法體系,如擔任法官,檢察官,陪審團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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