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言
瑞典文學院演說
因為講故事獲得諾貝爾奬
我是一個講故事的人,我還是要給你們講故事。上世纪60年代,我上小學三年級的時候,學校裡組織我們去觀看一個苦難展覽,我們在老師的引領下放声大哭。為了能讓老師看到我的表現,我捨不得擦去臉上的淚水。我看到有幾位同學悄悄地將唾沫抹到臉上冒充淚水。我還看到在一片真哭假哭的同學之間,有一位同學,臉上没有一滴淚,嘴巴裡没有一点声音,也没有用手掩面。他睜着大眼看着我們,眼睛裡流露出驚訝或者是困惑的神情。事後,我向老師報告了這位同學的行為。為此,學校給了這位同學一個警告處分。多年之後,當我因自己的告密向老師懺悔時,老師說,那天來找他說這件事的,有十幾個同學。這位同學十幾年前就已去世,每當想起他,我就深感歉疚。這件事讓我悟到一個道理,那就是:當眾人都哭時,應該允許有的人不哭。當哭成為一種表演時,更應該允許有的人不哭。
我再講一個故事:三十多年前,我還在部隊工作。有一天晚上,我在辦公室看書,有一位老長官推門進來,看了一眼我對面的位置,自言自語道:「噢,没有人?」我随即站起來,高声說:「難道我不是人嗎?」那位老長官被我頂得面紅耳赤,尷尬而退。為此事,我揚揚得意了許久,以為自己是個英勇的鬥士,但事過多年後,我却為此深感内疚。
請允許我講最後一個故事,這是許多年前我爺爺講給我聽過的:有8個外出打工的泥瓦匠,為避一場暴風雨,躲進了一座破廟。外邊的雷声一陣緊似一陣,一個個的火球,在廟門外滚來滚去,空中似乎還有吱吱的龍叫声。眾人都胆战心驚,面如土色。有一個人說:「我們8個人中,必定一個人幹過傷天害理的壞事,誰幹過壞事,就自己走出廟接受惩罰吧,免得讓好人受到牽連。」自然没有人願意出去。又有人提議道:「既然大家都不想出去,那我們就將自己的草帽往外抛吧,誰的草帽被刮出廟門,就說明誰幹了壞事,那就請他出去接受惩罰。」於是大家就將自己的草帽往廟門外抛,7個人的草帽被刮回了廟内,只有一個人的草帽被捲了出去。大家就催這個人出去受罰,他自然不願出去,眾人便將他抬起來扔出了廟門。故事的結局我估計大家都猜到了那個人剛被扔出廟門,那座破廟轟然坍塌。
我是一個講故事的人。因為講故事我獲得了諾貝爾文學奬。我獲奬後發生了很多精彩的故事,這些故事,讓我堅信真理和正義是存在的。今後的歲月裡,我將繼續講我的故事。謝謝大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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